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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日起,调整这类小汽车消费税

寿光报  · 公众号  · 汽车 政策  · 2025-07-18 10:37
    

主要观点总结

财政部公告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调整事项。主要对超豪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不含增值税的零售价格90万元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属于超豪华小汽车,并对这类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同时,针对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并明确了零售环节销售额的定义。这些调整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的调整

将超豪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包括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

关键观点2: 消费税征收环节的调整

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关键观点3: 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

明确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并明确了二手车的定义。

关键观点4: 零售环节销售额的明确

明确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零售环节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关键观点5: 公告的执行时间

上述调整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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