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四川省医保局关于牵头66个化学药省际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的通知。采购执行周期自2025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到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涉及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六省区市,其中四川共66个产品参与。采购规则包括报价确定中选企业后再报量进行具体产品勾选,医疗机构若提前完成采购量,超出部分仍由中选企业按中选价供应。非中选产品按联动全国最低挂网价格原则动态调整,鼓励企业降价。临床使用方面,要求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根据实际情况适量采购非中选产品。同时,通知还指出了货款预付政策。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采购执行周期与范围
采购执行周期自2025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涵盖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六省区市,涉及多个化学药品。
关键观点2: 采购规则与特点
采用先报价确定中选企业,再报量进行产品勾选的采购方式。报价规则看似不苛刻,但最重要的是双向选择、带量联动。医疗机构需按合同完成采购量,可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根据实际情况适量采购非中选产品。
关键观点3: 货款预付政策
通知指出落实货款预付政策,医疗机构书面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使用医保基金预付药品采购货款,并在三方购销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按不低于合同采购金额的50%进行首次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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