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海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解读。该办法于2025年8月15日发布,并对原有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新办法主要包括自主申报承诺制、标准地址库建设、一址多照等内容的细化规定,以及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新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的《海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是对2015年印发的《海南省企业法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
关键观点2: 自主申报承诺制的改革举措
新办法中明确了自主申报承诺制,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以标准地址为基础的自主申报承诺制。申报的住所通过标准地址库在线核对通过的,可免于提交使用证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关键观点3: 完善便捷准入的相关规定
新办法针对电子商务经营场所和自然经营者等特殊经营场所做出了规定,允许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同时,规定了标准地址库的建设,推动实现登记平台与标准地址库对接,提高市场主体登记质量。
关键观点4: 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新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在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监管中的职责分工,实施差异化监管,以提高监管效能,确保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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