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苏州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因与陕西某某有限公司、西安某某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不服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苏州某某公司提供的电伴热带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火灾,陕西某某公司承担30%责任,苏州某某公司承担70%责任。同时,法院还指出陕西某某公司未能保证正常的消防维保工作,对火灾的蔓延扩大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苏州某某公司提供的电伴热带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火灾
苏州某某公司提供的电伴热带存在质量问题,经鉴定确认火灾原因是电伴热带电气故障,导致火灾的发生。
关键观点2: 陕西某某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陕西某某公司未能保证正常的消防维保工作,对火灾的蔓延扩大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认定其承担30%的责任。
关键观点3: 苏州某某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认定苏州某某公司提供的电伴热带存在质量问题,是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因此承担70%的责任。
关键观点4: 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苏州某某公司提供的电伴热带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火灾,陕西某某公司承担30%责任,苏州某某公司承担70%责任。
关键观点5: 法院强调消防设施维保的重要性
法院指出陕西某某公司未能保证正常的消防维保工作,对火灾的蔓延扩大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强调消防设施维保的重要性。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