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下达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总共下达了15.05亿元的补助资金,其中13.85亿元用于第一、二、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重点支持第二批;另外1.2亿元则用于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资金分配采取项目申报方式,根据多个因素进行分配,每个创建对象获得的补助资金在400-1200万元之间。文章还包含了免责声明和其他相关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补助资金总额及分配
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共计15.05亿元,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小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示范乡镇创建对象。
关键观点2: 补助资金支持重点
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第二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由县级采取项目申报方式分配资金。
关键观点3: 补助资金分配因素
资金分配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促进村财增收、联农带农、撬动社会资本、发挥社会效益和前期工作深度等。
关键观点4: 补助资金的具体数额
每个创建对象获得的补助资金在400-1200万元之间,具体数额根据申报的项目和分配因素而定。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