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FDA食安云

案例: 凉果类标注为果脯类,属于标签瑕疵,不支持十倍赔偿

FDA食安云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法律  · 2025-10-25 06:0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一起食品购物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于凤星因购买宝中公司销售的几百粒公司生产的猕猴桃干而引发纠纷。文章详细描述了案件的经过、证据和争议焦点,最终法院认定涉案产品属于凉果类,标签瑕疵,并未违反食品安全标准,驳回了于凤星的十倍赔偿请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于凤星在宝中公司经营的店铺购买200袋猕猴桃干,后发现产品标签中食品类型标注错误,认为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赔偿。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涉案猕猴桃果干的类别是属于果脯类还是凉果类,以及产品是否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

关键观点3: 法院认定

法院依据证据认定涉案猕猴桃果干属于凉果类,标签瑕疵,凉果类商品允许添加亮蓝,且检验报告显示亮蓝含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关键观点4: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于凤星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原判。于凤星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