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需求量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在8月6日至25日之间填报需求量。本次集采涉及55个品种,报量工作主要有三个关键点:按通用名或具体厂牌填报需求量、要求医疗机构如实准确报量、与基本药物、儿童用药等政策保持衔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报量工作与厂牌选择
医疗机构可按厂牌或通用名填报需求量,也可选择部分需求量按品种报、部分需求量按厂牌报。报量系统中包含已提交相关药品信息资料的企业,这些厂牌的产品都是参比制剂或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通用名药。
关键观点2: 报量比例与要求
报量需达到历史采购量的80%,系统会根据有效含量自动折算最小规格的量。若报量难以达到此比例,允许医疗机构提交相关说明并适当减少报量。
关键观点3: 特殊考虑与规定
对于基本药物规格和儿童适宜品规,医疗机构可确定折算比例并报量。存在儿童和成人共用品规时,如儿童适宜品规未过一致性评价,可在报量中说明。本次集采将研究调整儿童适宜小规格药品的价格折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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