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该文章主要介绍了26省集采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相关内容,包括联盟范围、采购范围、采购品种分类、采购周期、报价与评审规则、拟中选规则、采购量分配等。文章还提到了山西3月份发出通知开始报量的情况,包括报量的内容、时限和注意事项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26省集采联盟范围
包括北京、天津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成省际联盟,代表上述地区医药机构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关键观点2: 采购范围
过评、参比(含视同过评)合计达到7家及以上的品种不纳入此次集采。
关键观点3: 采购品种分类
分为采购单一和采购单二,包括仿制药和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药品。
关键观点4: 采购周期
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关键观点5: 报价与评审规则
分为AB组分别进行报价、综合评审、议价谈判。同品种不同质量层次间拟中选产品价格不得倒挂。
关键观点6: 拟中选规则
独家通过谈判议价确定拟中选,同竞价单元有效申报企业数为2家及以上的,以综合评审入围。
关键观点7: 山西报量情况
山西3月份发出通知开始报量,涉及38个通用名50个品规,涉及196个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需准确填报未来一年每个产品的采购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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