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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收预付款十日后恶意注销被判退一赔三

市监学习驿站  · 公众号  ·  · 2025-07-20 07:0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消费者许先生因健身中心实际经营者魏某欺诈行为而引发的诉讼案件。许先生在健身中心办理健身年卡和游泳课程并支付1200元,但中心突然闭店停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许先生请求解除服务合同、退还费用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法院支持了许先生的诉求,并判决魏某退还服务费及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王福祥律师对此案进行评析,强调了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需注意核实经营者资质与经营状况,遇到类似问题应积极维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消费者许先生遭遇健身中心突然闭店停业,导致已支付的服务合同无法履行。

许先生办理了健身年卡和游泳课程,并支付了1200元,但仅十天后健身中心停业,导致服务无法享受。

关键观点2: 魏某作为实际经营者,隐瞒了真实经营状况,存在欺诈行为。

魏某明知经营存在风险却未告知消费者,收款后迅速注销经营主体,逃避合同义务。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魏某退还服务费1200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600元。

法院认定魏某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支持了许先生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4: 律师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需谨慎,遇到问题要积极维权。

王福祥律师建议消费者在签订预付式消费合同时核实经营者资质与经营状况,遇到无预警的停业或注销要主动沟通协商,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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