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七旬大妈陈某在抖音平台关注主播吴某后,短时间内大量充值购买‘钻石’并送给吴某。之后,陈某以吴某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回6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的行为系自愿而为,属正常网络消费行为,吴某获得的礼物是正当收益,因此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陈某关注吴某并在短时间内大量充值购买‘钻石’
陈某在短短几天内充值购买‘钻石’,并大量送给吴某,事后以吴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
关键观点2: 法院认为陈某行为属正常网络消费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的行为是自愿的,且符合网络消费行为的特征,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未违背公序良俗。
关键观点3: 吴某获得的礼物是正当收益
吴某作为主播在平台上为用户提供直播服务,获得的礼物是基于平台规则和直播活动获得的正当收益。
关键观点4: 陈某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法院一审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因为其送礼物的行为属于自愿行为,且吴某获得的礼物是正当收益,不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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