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进一步推进集采药品“三进”工作走深走实的通知。包括扩大“三进”单位覆盖范围、动态更新“三进”药品品种、做好集采药品采购配备、规范执行集采价格政策、加快集采药品货款结算、加强基层用药品种衔接等内容,并附通知原文。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的背景和目标
介绍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等发布的通知是为了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和便捷度,推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医疗资源下沉。
关键观点2: “三进”单位覆盖范围
通知要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医保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等均应参加集采药品“三进”工作,争取到2025年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三进”单位覆盖率达70%以上。
关键观点3: 动态更新“三进”药品品种
省级医保部门将及时将集采药品中选企业提交申请并承诺按集采中选价格保障供应的药品纳入《“三进”药品品种》,并进一步将群众常用的慢性病治疗药品纳入《“三进”推荐配备药品品种》,定期向社会发布和动态更新。
关键观点4: 集采药品采购配备
“三进”单位在遵循国家药物配备使用和医保药品目录规定的基础上,自主从《“三进”药品品种》和《“三进”推荐配备药品品种》中遴选药品品种,并且有一定的配备数量要求。
关键观点5: 规范执行集采价格政策
中选企业应按照中选价格(包括税费、配送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及时足量供应中选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应严格按照与所在地区签订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要求销售集采药品,并双标签公示中选价格和销售价格。
关键观点6: 加快集采药品货款结算
各级医保部门应及时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费用,“三进”单位是集采药品货款结算主体,应及时与医药企业结算集采药品货款。
关键观点7: 其他内容
还包括加强基层用药品种衔接、推动集采报量平台采购、强化集采药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协同联动组织实施等内容。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