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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执行存量机制电价,需10月15日前申报!

全球光伏  · 公众号  · 科技投资 科技媒体  · 2025-10-04 16:34
    

主要观点总结

广东省发布电价改革办法,明确110kV以下存量新能源项目的电价执行机制和申报条件。申报存量项目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已依法依规完成核准(备案)和于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等。同时,对未全容量并网的项目规模进行了界定。该文件还详细说明了申报流程、工作要求以及相关附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电价改革与存量新能源项目

广东省发布电价改革办法,针对110kV以下存量新能源项目,执行0.453元/千瓦时机制电价,保障程度优于增量项目。

关键观点2: 申报存量项目的条件

申报存量项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满足已依法依规完成核准(备案)且在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等条件。海上风电项目也需满足特定条件。

关键观点3: 未全容量并网项目规模界定

未在2025年6月1日前全部投产的项目可以进行规模界定,并可选择重新备案作为增量项目执行。

关键观点4: 申报流程与工作要求

地方能源主管部门需会同电网企业组织存量项目申报,并进行相关审核。申报审核通过后,项目清单将汇总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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