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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服务不满意,19999元相亲服务费能否退?法院判了!

湖南高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6-09 23:40
    

主要观点总结

男子小林因婚介公司提供的匹配对象与宣传不符,认为合同无效并提起诉讼要求退费。法院认为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驳回小林的诉讼请求。文章还讨论了婚姻介绍服务的特殊性、消费者需理性认知服务性质等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婚介合同纠纷事件概述

男子小林与婚介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服务费,公司介绍四人后小林不满认为合同无效并提起诉讼。

关键观点2: 合同内容和婚介服务特点

合同规定婚介公司提供婚姻介绍服务,匹配对象人数为8人,服务期为一年。婚姻介绍服务兼具人身属性与商业属性,消费者需理性认知服务性质。

关键观点3: 法院裁定和观点

法院认为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婚恋服务本质是“机会提供”而非“结果担保”,法律不强制要求婚介机构对“相亲成功”负责。

关键观点4: 消费者需注意的问题

消费者需理性认知服务性质,避免将个人情感期待等同于合同义务。过度依赖服务机构而忽视自身调整与沟通能力的提升易引发非理性维权。

关键观点5: 判决的意义

法院的判决旨在提醒婚介机构诚信经营,不以情感焦虑为牟利工具;个人需理性消费,遵循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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