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证监会对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情况,包括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的严惩,以及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主体的追责。证监会还介绍了近年来对于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情况,并明确了对配合造假方的追责方式。同时,也介绍了对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的相关主体的执法政策。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越博动力通过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被证监会拟处以罚款和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关键观点2: 证监会重点打击财务造假行为。
证监会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全力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观点3: 证监会对配合造假方进行追责。
越博动力案中对配合造假方直接处罚是证监会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对配合造假方采取多种方式追责,包括直接立案处罚、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关键观点4: 证监会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
证监会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
关键观点5: 证监会对于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的相关主体采取宽严相济的执法政策。
对于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的相关配合造假主体,证监会将通过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方式,予以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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