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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内购入5瓶减肥胶囊,是为了“瘦成一道闪电”?

江苏高院  · 公众号  ·  · 2024-10-31 09:3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关于减肥胶囊的售卖和购买纠纷。小丽售卖无中文标识的减肥胶囊,小伟购买后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主张退款及十倍赔偿。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小丽通过微信售卖某种减肥胶囊,小伟购买了两次。小伟第一次购买后,发现产品没有中文标识,并再次购买时增加了数量。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小伟主张小丽售卖的减肥胶囊没有中文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退款及十倍赔偿。小丽则认为小伟明知产品无中文标识仍购买,存在获利目的,拒绝赔偿。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小丽销售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退款并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小伟的购买行为,法院认为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其诉讼请求,判决小丽退还货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关键观点4: 法律解读

法官引用了相关法律规定,强调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阐述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目的,并指出“知假买假”行为应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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