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知识产权杂志
《知识产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的学术期刊,是中国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投稿网站:https://zscq.cbpt.cnki.net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知识产权杂志

李春晖:论信息权——知识产权、数据权益与精神性人格权的统一

知识产权杂志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4-11-13 15:4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探讨了知识产权与数据权益、精神性人格权的关系,提出信息权概念作为统一知识产权和精神性人格权的权利类型。作者认为知识产权和数据权益的客体都是信息,具有同质性,并基于信息权概念来统一和解释知识产权与精神性人格权。文章还讨论了人格权研究的禁忌、发展,以及信息权概念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强调了信息权概念优于无形财产权,并说明了信息权与物权的对应关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知识产权与数据权益的客体均为信息,具有高度契合性。

作者认为,知识产权和数据权益的客体都是信息,这使得它们具有同质性,并基于信息权概念来统一解释这两类权利。

关键观点2: 精神性人格权与知识产权中的标记相关权利高度近似,并有历史渊源。

文章讨论了精神性人格权与知识产权中的标记相关权利的关系,指出它们具有相似的性质和来源。

关键观点3: 现有概念的知识产权和商品化权均侧重财产权益,人格权又仅仅侧重精神权益,缺乏统一的概念。

文章指出,现有的知识产权和人格权概念存在缺陷,缺乏一个能够统一财产权益和精神权益的概念。

关键观点4: 信息权概念优于无形财产权,能够统括精神权益,并将知识产权与无定形客体上的物权及财产性制度建构区分开来。

作者认为,信息权概念比无形财产权更优,因为它能够涵盖精神权益,并区分知识产权与物权。

关键观点5: 信息权与物权相对,将令民法学理论和民法典之形式理性更加完善。

文章认为,通过引入信息权概念,可以使民法学理论和民法典更加完善。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推荐产品:   推荐产品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