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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提又贷”细则来了!

上海房天下  · 公众号  · 房地产  · 2025-08-27 15:51
    

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公积金网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操作细则。该细则适用于购买已纳入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管理的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具体规定包括适用范围、提取对象及条件、提取时间、提取频次和金额、办理要件、提取流程、提取资金退回处理以及实施时间。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以支持购房首付款支付。

该政策旨在支持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关键观点2: 适用范围及对象条件。

该政策适用于购买已纳入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管理的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对象需满足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条件。

关键观点3: 提取时间和金额限制。

申请人在完成《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产证)前可申请提取,同一购房行为可办理一次首付款提取,所有申请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

关键观点4: 提取流程和办理要件。

申请人需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办理渠道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对申请人购房信息、婚姻信息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一次性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关键观点5: 资金退回处理和实施时间。

如存在购房合同被撤销、解除或确认无效等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本金退回。该细则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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