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盘州市场监管
政务公开、便民服务、舆论引导、互动交流
TodayRss-海外RSS稳定源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盘州市场监管

盘州市书语水果店经营的龙眼抽检不合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予行政处罚!

盘州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法律 食品安全  · 2025-09-26 17:26
    

主要观点总结

盘州市书语水果店经营的龙眼抽检不合格,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因此不予行政处罚。文章介绍了事情的经过和相关法律条款。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盘州市书语水果店经营的龙眼抽检不合格

近期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盘州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盘州市书语水果店经营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关键观点2: 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盘州市书语水果店符合此规定,因此不予行政处罚。

关键观点3: 对供货方给予行政处罚

虽然盘州市书语水果店因为履行了相关义务而不受处罚,但其供货方因为提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