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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答复: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方式进口的保健食品在国内进行广告宣传时是否可以宣传保健功能?

知食观  · 公众号  · 法律 电商  · 2025-08-04 06:45
    

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方式进口的保健食品在国内宣传的问题咨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方式进口的保健食品宣传保健功能

未在国内注册、备案的保健食品不宜宣传保健功能,按照普通食品处理。

关键观点2: 关于保健食品的双轨制

我国的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双轨制,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方式进口的保健食品若未在国内注册或备案,则不被视为特殊保健食品。

关键观点3: 宣传文稿是否需要提前审批

对于未注册、备案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方式进口的保健食品,其宣传文稿不需要提前审批,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宣传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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