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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应该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7-04 14:3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涉彩礼纠纷解释理解与适用》,主要讨论了关于夫妻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问题。文章深入探讨了假离婚、通谋虚伪民事法律行为等相关概念,分析了不同观点,并强调了离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但也要维护身份关系的公示性和稳定性。文章还提到了婚姻家庭编的特别规定和立法者在价值选择上的考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假离婚与通谋虚伪民事法律行为的讨论

文章讨论了假离婚的现象和理论争议,指出通谋虚伪规则在身份行为中的适用问题,强调了身份行为的特殊性,包括其不可逆性和对社会秩序的潜在影响。

关键观点2: 总则编与婚姻家庭编的关系

文章探讨了《民法典》总则编在婚姻家庭编中的适用问题,强调了在涉及身份行为时,总则编的规定可能需要变通适用。

关键观点3: 价值选择与立法考量

文章讨论了立法者在价值选择上的考量,如何在意思自治和社会治理等公共利益之间进行权衡,以及如何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同时维护婚姻登记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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