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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范围中嵌入隐性免责条款的识别与认定

江西民事审判  · 公众号  · 法律  · 2026-01-12 08:59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关于吴某与某保险公司之间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的裁判要旨。案件涉及保险责任范围中隐性免责条款的识别与认定。吴某认为相关条款是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没有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北京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该条款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但实质上免除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属于隐性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应履行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吴某通过互联网平台为自己投保‘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保险公司承保并约定了保险责任范围。吴某在患病后申请理赔,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是否属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是否对隐性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关键观点3: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判断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是否属于免责条款,不应仅根据条款所在的合同位置,而应对条款是否实质上免除或减轻了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进行实质审查。诉争条款虽列于‘保险责任’部分,但约定‘首次患癌仅退保费’,实质上免除了保险人在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时的重大疾病赔付责任,属于隐性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未就该内容履行充分的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发生效力。

关键观点4: 裁决结果

保险公司未就隐性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应当支付吴某理赔款50万元。

关键观点5: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保险责任范围与免责条款关系的界定,以及对隐性免责条款的识别与认定。保险人需就隐性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以维护保险行业的诚信基础与风险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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