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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分布式光伏:工商业自发自用≥50%,余电上网需参与电力交易,鼓励配储

储能与电力市场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25-07-02 13:03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山西省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包括其定义、投资主体、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该细则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关键观点2: 定义和分类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

关键观点3: 投资主体

鼓励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自然人等作为投资主体,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关键观点4: 建设管理

项目应当合理布局,鼓励通过自建、共建、购买服务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项目必须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置光伏组件朝向、倾角与高度。新建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的,鼓励在建筑物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阶段统筹考虑安装需求。

关键观点5: 电网接入

电网企业应当公平无歧视地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提供电网接入服务。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电网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为3.5千伏及以下的,电网企业应当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答复意见。

关键观点6: 运行管理

项目投资主体是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应当加强有源配电网的规划、设计、运行方法研究,建立相应的调度运行机制。

关键观点7: 其他重要规定

分布式光伏发电可独立或者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聚合等形式参与调度。项目投运后,项目投资主体可自行或委托专业化运维公司等第三方作为运维管理责任单位。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改造升级工作,应用先进、高效、安全的技术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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