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关于全国中成药联采中选结果执行、省集采与全国中成药联采政策、以及集采相关配套措施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国中成药联采中选结果执行
5月21日起,山东省将执行全国中成药联采中选结果,为期至2027年。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首年协议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6年5月31日。
关键观点2: 同药品名称下不同企业供应清单的处理
对于已挂网但未纳入中选企业供应清单的药品,中选企业申请保留挂网的,将按中选企业报价代表品最终降幅予以等比例降价;未申请保留挂网的,则予以暂停交易。
关键观点3: 未中选产品的处理
医疗机构采购同采购组非中选产品不得超过中选产品实际采购量的10%,价格低于中选产品最低值的非中选产品不纳入执行情况考核范围。
关键观点4: 医保支付标准和货款结算
医保目录内的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价格高于中选药品价格的非中选乙类药品,医保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中选药品货款纳入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范围。
关键观点5: 政策衔接与工作要求
省集采与全国中成药联采重合的品种,不再标识省集采中选身份。各市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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