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南宁纪检监察
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信息、工作动态,解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规定、重要决策,剖析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展示分享廉洁文化和警示教育内容,提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
TodayRss-海外RSS稳定源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南宁纪检监察

以案明纪释法|利用职权低买高卖获取市场差价是否构成受贿

南宁纪检监察  · 公众号  ·  · 2024-11-06 20:2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分析了一起交易型受贿案件,涉及夏某和邓某利用夏某的职务便利帮助唐某低价购地并从中获利的情况。文章认为这种行为构成受贿罪,并详细分析了受贿的构成要件、行为特点以及数额认定原则。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概述

夏某和邓某利用夏某的职务便利,帮助唐某低价购地并从中获利。案件中存在分歧意见,包括是否构成犯罪、受贿数额的计算等。

关键观点2: 受贿行为的构成要件

文章分析了受贿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夏某和邓某的行为符合这些构成要件,构成受贿罪。

关键观点3: 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异常性

文章指出,夏某、邓某与唐某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违背了市场规律、公平原则和法律法规,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关键观点4: 受贿数额的认定

文章强调,受贿数额应按照交易时的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对于再次转让土地获得的额外收益,不应计入受贿数额,而应被追缴。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