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一起员工拒绝调岗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分析。员工孙坤因不同意公司的调岗通知而拒绝新岗位工作内容,公司以其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员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被驳回。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员工调岗问题
公司因业务调整需要调整员工岗位,需考虑是否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本案中,公司调整孙坤的岗位从续约业务经理到新收管家,同时上调了基本工资,但未对其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法院认为公司在调岗后积极采取了一定的弥补性措施,调岗行为值得肯定。
关键观点2: 员工拒绝调岗的行为
孙坤因认为调岗决定不合理而拒绝新岗位工作内容,属于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的行为。法院认为,劳动者有服从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义务,但劳动者同时拥有要求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调岗的合法权益。在难以认定公司调岗行为是否合理的情况下,孙坤的行为违反了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
关键观点3: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公司依据法律规定、《红黄线管理制度》及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与孙坤的劳动关系并无不当。孙坤因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行为得到公司二次“黄线”处罚并累计成“红线”处罚措施后,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