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广东省药交中心针对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的通知。共有22个省组成联盟进行接续集采,涉及38个慢病品种。采购周期为两年,首年采购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参与主体包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可自愿参加。中选的产品的使用比例有具体规定,同时也提到了拟中选产品的确定规则。另外还涉及预采购量的确认及分配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联盟范围及参与主体
包括广东在内的22个省组成联盟进行接续集采,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是参与主体,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可自愿参加。
关键观点2: 采购周期及时间
采购周期为两年,首年采购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1年的采购期限。
关键观点3: 中选产品使用比例
中选产品总使用量占同品种同组药品总使用量的比例不低于70%,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也可选择其他质优价廉的中选产品。
关键观点4: 拟中选产品的确定规则
提出了详细的拟中选产品的确定规则,包括不同情况下的报价规则和资格获取条件。
关键观点5: 预采购量的确认及分配
描述了如何确认预采购量以及待分配量的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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