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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 关于转基因标识问题

FDA食安云  · 公众号  · 政策  · 2025-10-24 07:39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讨论关于食品标识规定的变动,特别是关于转基因食品或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食品的标识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对比

旧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要求转基因食品或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食品必须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而新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则不再对此作出要求。

关键观点2: 消费者知情权的考量

新规定的变化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知情权。由于不再强制标注转基因信息,消费者可能难以明确区分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因此需要依赖其他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关键观点3: 法律规范的冲突与解读

虽然新办法中不再对转基因食品或原料的标识作要求,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了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显著标示。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考农业农村部门的进一步解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业务办理。

关键观点4: 回应与建议

回复部门强调,具体业务办理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并鼓励公众进一步向农业农村部门了解相关内容。同时,表达了感谢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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