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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筷子未标注“食品接触用”被投诉? 处理案例来了

知食观  · 公众号  ·  · 2025-07-10 06:45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一次性筷子产品相关争议及行政复议的决策过程。申请人向军投诉举报超市销售的一次性筷子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被申请人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及检验后,认为该一次性筷子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并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并告知申请人。之后,申请人对此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经过审理,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决定维持原回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一次性筷子的食品接触用途及标注问题

文中提到,一次性筷子属于有明确食品接触用途的产品,可不标注“食品接触用”等字样。这是根据GB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8.5条的规定。

关键观点2: 行政复议的过程和结果

申请人向军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被申请人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并提供了案涉商品的《检验报告》。之后,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行政复议,并决定维持原回复。

关键观点3: 关于案涉商品的检验报告

被投诉举报人提供了案涉商品监制单位的委托检验报告,证明案涉商品符合GB/T19790.2-2005《一次性筷子 第二部分:竹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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