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例,涉及一位员工入职后仅通过微信与公司商议岗位和工资,但未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申请仲裁,最终法院判决公司需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鹏法君提醒,书面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依据,用人单位需依法规范用工,电子劳动合同也需遵循相关指引并确保包含法定必备条款。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例背景
2023年3月,刘某经过面试后入职A公司,仅通过微信商议岗位和工资,未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A公司是否需要向刘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认为双方通过微信商议工资和工作岗位并不等同于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判决A公司需支付刘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关键观点4: 鹏法君说法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双方通过微信等电子形式约定的内容涵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要素且按约履行,则可视为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原被告仅通过微信商议报酬和岗位,不符合书面劳动合同的实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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