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中国医药报

国家药监局: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

中国医药报  · 公众号  · 政策 药品  · 2025-09-17 14:46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两年,参与试点的化妆品备案人可以在其设立的专卖店等经营场所根据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开展已备案普通化妆品的小批量简单调配、分装等服务。试点工作应遵循需求导向、安全可控、规范有序的原则,并鼓励探索创新个性化服务试点模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试点工作的背景和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满足消费者对化妆品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观点2: 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参与试点的化妆品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在其设立的专卖店、直营店等经营场所,根据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开展已备案普通化妆品的小批量简单调配、分装等服务。试点工作应建立保障个性化服务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鼓励采用智能化设备和技术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关键观点3: 试点工作的原则

试点工作应遵循“需求导向、安全可控、规范有序”的原则,参与试点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控制试点规模,选取社会信用良好、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化妆品备案人参与试点工作。

关键观点4: 监管和指导措施

国家药监局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沟通交流机制,根据工作情况适时调整试点范围。参与试点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创新试点模式,建立个性化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 访问原文地址 (快捷配置)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文章预览/总结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