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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剑鸣:人民法院参与数字经济治理的能动司法实践路径|至正研究

至正研究  · 公众号  ·  · 2024-05-27 15:28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探讨了人民法院在参与数字经济治理中的能动司法实践路径,分析了数字经济新类型案件的内涵与范畴,梳理了裁判理念与方法,并探索了如何完善涉数字经济新类型案件的能动司法路径。文章从内涵界定、现状扫描、实践总结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数字经济新类型案件的概念界定与治理范畴,并指出了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政策、法律、技术相互牵引的困境以及数字身份与数字财产的制度构建挑战。通过司法案例的梳理,文章揭示了人民法院在数字经济治理中的探索之路,包括数据类、算法类、平台类案件的能动司法实践探索,并提出了优化裁判理念、鼓励创新模式下的意思自治和信赖保护、区分道德评判与法律评判等建议,以推动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人民法院参与数字经济治理的能动司法实践路径

文章探讨了人民法院在参与数字经济治理中的能动司法实践路径,包括在理论溯源、治理范畴、实践困境方面的探索。

关键观点2: 数字经济新类型案件的内涵与范畴

文章分析了数字经济新类型案件的内涵与范畴,并指出了当前立法对于数字经济案件存在滞后性,影响了司法参与数字经济治理的范畴。

关键观点3: 裁判理念与方法的梳理

文章梳理了涉数字经济新类型案件的裁判理念与方法,包括对数据、算法、平台三大要素的司法处理,以及司法在数字经济治理中的探索之路。

关键观点4: 完善涉数字经济新类型案件的能动司法路径

文章提出了优化裁判理念、鼓励创新模式下的意思自治和信赖保护、区分道德评判与法律评判等建议,以推动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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