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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屋定制橱柜板材不符合约定,能否要求“退一赔三”?

浚县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商业 法律  · 2026-01-21 23:03
    

主要观点总结

赵先生与济南某装饰公司签订全屋家具定制及安装服务合同,赵先生支付3万元后,因装饰公司提供的板材不符合合同约定,赵先生未支付尾款4万元。赵先生提起反诉要求退款并赔偿。法院认定装饰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支持赵先生的诉求,装饰公司需退款并赔偿损失。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合同签订情况

赵先生与装饰公司签订《零售合同书》,约定定制家具及安装服务,总价7万元。

关键观点2: 合同执行情况与纠纷

赵先生支付3万元后,剩余4万元未付。装饰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尾款,赵先生反驳称板材不符合合同约定,提起反诉要求退款并赔偿。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情况

法院认定装饰公司使用的板材存在欺诈行为,不支持装饰公司要求支付尾款的主张,并要求其退款、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以赵先生购买的整体费用三倍计算。

关键观点4: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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