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贯彻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明确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申请与受理、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流程,并规定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等程序。同时,对食品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报告事项做出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
关键观点2: 明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以及食盐等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等食品的生产许可由市(州)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同样由市(州)市场监管局负责。
关键观点3: 规定申请与受理流程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需按照食品类别提出,申请材料提交给负责许可审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接受其审查。现场核查是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过程,核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核查结果将影响许可决定。
关键观点4: 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程序
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许可证的发放、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需遵循相应的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审查、决定等步骤。
关键观点5: 规定食品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报告事项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对食品经营者的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报告事项的要求进行核实。食品经营者需按照规定的频次报告经营情况的变化,并在发生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