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福建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药品生产监督检查后风险控制工作程序的通知》,对工作程序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主要内容、适用范围、风险控制措施分类、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基本原则、监管与服务并重的要求、风险控制与信用风险分级的衔接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关于药品生产监督检查后风险控制工作程序的通知》
福建药监局制定并发布了这项通知,以规范药品生产监督检查后的风险控制工作。
关键观点2: 工作程序的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工作程序及要求、附则三章,附件还包括各类文书样式。总则涉及制定依据、名词定义、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综合研判因素等。
关键观点3: 适用范围
风险控制措施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药包材生产企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境内责任人。
关键观点4: 风险控制措施分类
风险控制措施分为限期整改、告诫、约谈、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责令召回五类,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关键观点5: 监管与服务并重的要求
药品监管部门在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同时,应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消除风险,促进其合法合规经营。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