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江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内容包括学习对象、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时要求、学习形式、考试形式、学时证明、继续教育费用、相关政策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学习对象
包括在江西省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执业药师、外省考取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但持有江西省有效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证》的执业药师以及2022年江西省实行执业药师差异配备过渡政策时,经省药监局登记的药学技术人员。
关键观点2: 学习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关键观点3: 学习内容
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行业政策法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行业发展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
关键观点4: 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关键观点5: 学习形式和考试形式
学习形式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形式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学习。考试形式为网络培训过程中,每学完一个视频,相应的学时同步计入预得学时。通过手机端点击“支付宝 APP →赣服通→药监专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课 2025 年→参加考试”进行考试。
关键观点6: 相关政策
包括免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折算、2024年度继续教育重修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互认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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