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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重大调整:7月24日起,以房抵债必须满足4个条件才能排除强制执行!

谈理说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7-25 08:28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4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执行异议之诉这一复杂领域进行了系统性、精细化的制度重构,并详细阐述了其中的关键条款和变化。主要包括强化保护商品房消费者实体权利,进一步拓宽不动产买受人保护范围,承租人权利保护与执行方式协调,以及执行异议、再审、执行程序的衔接完善等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以房抵债执行异议的明确解释

新解释对以房抵债执行异议进行了明确的解释,规定了相关条件下的排除普通金钱债权执行的情形。

关键观点2: 商品房消费者超级优先权落地升级

新规确立了商品房消费者的超级优先权,可排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及普通金钱债权的执行。

关键观点3: 特殊情形下的购房款取回权

新规规定了已付房款进入监管账户且合同已解除的购房人可以请求排除对该部分款项的执行并要求发放。

关键观点4: 进一步拓宽不动产买受人保护范围

新解释对不动产买受人的保护范围进行了拓宽,包括基础规则优化和特殊买受人规则明确化等。

关键观点5: 承租人权利保护与执行方式协调

新规定承租人的权利保护,明确了承租人如何排除“不带租拍卖/变卖”的情形,并建立了完整的实体与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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