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通知,对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刚性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调整后的政策针对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以及购房人进行了具体规定,并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政策优化调整的目标
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刚性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键观点2: 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
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以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在新购住房时,根据不同情况暂免征收房产税或者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关键观点3: 政策执行时间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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