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废止1件部门规章,修改23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并对15件部门规章不再作为部门规章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该决定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并结合规章清理工作有关安排,对市场监管领域内现行有效规章进行清理。公众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2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废止和修改规章的目的和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规章清理工作有关安排,市场监管总局对市场监管领域内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清理。
关键观点2: 废止和修改的规章数量
拟废止1件部门规章,修改23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并对15件部门规章不再作为部门规章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
关键观点3: 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2日。
关键观点4: 意见反馈的重要性
公众意见对于规章的废止和修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市场监管总局将充分考虑公众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决定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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