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回答了关于大型建筑集团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约定、民营企业的股东知情权以及小微民营企业破产重整中的股东权益保留三个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大型建筑集团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约定
约定条款的效力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批复,此类约定应认定为无效。付款期限视为没有约定,应根据行业规范、交易习惯等合理确定大型企业的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关键观点2: 民营企业的股东知情权
小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时,如公司认为其有不正当目的并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举证责任。法院审查时会依据相关规定判断股东的查阅请求是否具有不正当目的。
关键观点3: 小微民营企业破产重整中的股东权益保留
在没有外部投资人的情况下,可以在保留原股东部分权益的基础上形成重整计划草案。但保留股东权益需满足一定前提条件,如合理依据、经债权人会议同意等。还可以探索适用新公司法关于类别股的规定,在缩减股东权益的同时赋予其更大的生产经营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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