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海南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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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第二十五期)——产品配方专题

海南药监  · 公众号  · 药品  · 2025-09-30 17:12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产品配方中原料信息的填报要求。包括使用类别原料时的填报方式、使用动物器官提取物作为原料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使用来自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物作为原料的注意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类别原料的填报方式

按照《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填报类别原料名称,并按要求注明其具体原料的名称。具体原料未收载于《原料目录》时,应提供该具体原料已在我国注册或备案产品中使用的证明材料。

关键观点2: 动物器官提取物作为原料的要求

产品配方中使用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作为原料的,应提供其来源、组成以及制备工艺,以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相关文件。

关键观点3: 使用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物作为原料的注意事项

使用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单一组分除外)的,应在产品配方表备注栏中标明相关原料的化学文摘索引号(简称CAS号)。常见需要标记CAS号的原料有石蜡、矿脂、矿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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