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新司法解释下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的相关内容,主要围绕员工放弃社保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进行阐述,包括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金支付风险、工伤保险待遇全额承担风险、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赔偿风险、生育保险待遇赔偿风险、医疗费用报销损失赔偿风险、补缴社保及滞纳金与行政罚款风险以及企业信用受损与招投标资格受限风险等七个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司法解释下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文章详细阐述了新司法解释下,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需要防范的各种法律风险,包括员工放弃社保带来的各种潜在问题。
关键观点2: 经济补偿金支付风险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新司法解释二统一了司法实践中关于员工放弃社保是否支持被迫解除的经济补偿问题。
关键观点3: 工伤保险待遇全额承担风险
如果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后,相关的工伤待遇都由公司自行承担,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等。
关键观点4: 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赔偿风险
如果公司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失业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公司将面临赔偿失业保险待遇的风险。
关键观点5: 生育保险待遇赔偿风险
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导致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女职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其损失。
关键观点6: 医疗费用报销损失赔偿风险
如果公司未缴纳医疗保险费,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用报销损失。
关键观点7: 补缴社保及滞纳金与行政罚款风险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会产生滞纳金,并且可能面临行政罚款。此外,还将影响企业的信用评级和招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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