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旨在大力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并为此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推动服务供给提质扩面、培育发展服务机构、统筹利用存量资产、健全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综合监管与服务以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和建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推动服务供给提质扩面
在重点满足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群体照护服务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普惠养老服务的供给范围和内容,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家庭付费、社会参与等方式实现连续性更强、惠及范围更广的服务供给。
关键观点2: 培育发展服务机构
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连锁化、集团化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鼓励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并鼓励民办和县级及以下养老机构针对特定老年人群完善设备设施。
关键观点3: 统筹利用存量资产
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对适合改建或转型为普惠养老服务设施的闲置资产进行盘活,包括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疗养机构、闲置用房等。鼓励对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在用地、水电价格等方面予以适当支持。
关键观点4: 健全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
综合考虑实际成本、政府补助、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健全完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社会办机构则通过政府指导价管理或设置参考区间等方式引导。
关键观点5: 优化综合监管与服务
加强省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协同配合相关部门规范普惠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合理收费,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第三方评估。
关键观点6: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支持地方制定实施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完善普惠养老服务法治体系。同时,通过宣传弘扬传统美德,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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