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山西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征求意见稿,旨在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文件涉及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能源电量与跨省跨区交易
新能源电量的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价格政策执行,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项目暂不纳入机制电价实施范围。
关键观点2: 机制电量规模与比例
存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与现行电量规模政策衔接,新能源项目可在核定值范围内自主确定机制电量比例。增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与现有新能源非市场化电量比例适当衔接,并通过竞价确定。
关键观点3: 竞价与机制电价
具体项目的机制电量通过竞价确定,竞价上、下限由省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水平按不高于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格确定,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水平通过竞价确定。
关键观点4: 执行期限与衔接政策
存量项目的执行期限按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与投产满20年对应年份早者确定。增量项目的执行期限综合考虑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等因素确定。同时,衔接政策中对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在特定时间段的上网电量也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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