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浙江发改委发布通知,推动浙江省绿电直连发展。主要涵盖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出口外向型企业等,重点支持绿色用能需求大的企业。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应不低于6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单独设置,不纳入全省统计。上网电量不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保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件的主要涵盖范围
文件主要涵盖新增负荷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出口外向型企业等类型项目。
关键观点2: 重点支持的企业类型
重点支持有机硅、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新能源汽车等绿色用能需求大的企业。
关键观点3: 绿电直连项目的电力比例要求
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应不低于60%,且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到2030年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
关键观点4: 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利用率目标
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单独设置,不纳入全省新能源利用率统计。
关键观点5: 价格结算机制的相关说明
参与绿电直连的新能源项目,其上网电量不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保障,不参与机制电价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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