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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测试仪器自用研发成本能否加计扣除?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24-09-14 10:43
    

主要观点总结

A公司决定自行研发一台特殊测试仪器,研发活动符合财税〔2015〕119号通知关于研发活动的定义。经过一年研发,仪器成功生产并投入使用。关于该测试仪器的研发成本能否加计扣除存在疑问。文章分析了相关政策和案例,探讨了研发成本的归集范围和加计扣除的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研发活动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材料费用加计扣除的争议

根据相关政策公告和指引,对研发活动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材料费用是否可以加计扣除存在争议。需要区分研发活动中消耗的材料和形成固定资产后的材料,前者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后者则不能。

关键观点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和消耗性支出的定义

政策分析指出,研发支出中的“直接投入费用”应当是消耗性的,即无法得到补偿的部分。形成存货或固定资产对应的材料、燃料、动力等支出,以及人力成本,应从研发费用中冲减。

关键观点3: 税收文件和会计准则的适用

在税收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应参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文章建议企业在实务操作时参考相关指引进行处理,并及时咨询主管税务机关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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