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福州市鼓楼区一名11岁小朋友当选小区业委会委员引发网友关注。经视直播记者联系相关部门得知,这是由于公示信息存在瑕疵,实际上当选的是孩子的家人而非孩子本人。同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业委会委员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1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符合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福州市鼓楼区11岁小朋友当选业委会委员引发关注。
近日,网络出现关于福州市鼓楼区一名年仅11岁的小朋友当选为小区业委会委员的帖子,引发广大网友的讨论和关注。
关键观点2: 相关部门回应公示信息存在瑕疵。
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了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及鼓楼区军门社区,得到的回应是公示信息存在瑕疵,并非孩子本人当选业委会委员。
关键观点3: 实际当选者是孩子的家人。
福州市鼓楼区军门社区工作人员解释说,实际参与选举的是孩子的家人,并非孩子本人。房产证上写着孩子的名字,公示时要求使用业主姓名,所以将孩子的名字列入了公示名单。
关键观点4: 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担任业委会委员。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确规定,业委会委员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11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符合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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