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关于甲长期向乙借款不还的行为如何定性的案例评析。甲曾任政府职务,乙为房地产开发商。甲因儿子购房向乙借款100万元,后甲提任B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利用职务之便为乙提供帮助,但并未归还房产。到案后,对于甲的行为存在不同意见。最终认定甲、乙通过不归还、不索要等不作为的方式达成了通过免除债务实施利益输送的犯罪合意,甲构成受贿罪。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甲曾任A县政府办公室主任、B县政府副县长,乙是房地产开发商。甲因儿子购房向乙借款100万元,二人未签订借款合同,但约定用售房款归还乙的借款。后乙向甲催要借款,甲表示未办理房产证无法出售房产还款。
关键观点2: 分歧意见
对于甲长期向乙借款不还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不构成受贿,第二种意见认为是典型的“以借为名”型受贿行为,第三种意见认为双方逐渐达成了通过免除债务实现利益输送的行受贿合意,应认定为受贿。
关键观点3: 评析意见
本案并非典型的“以借为名”型受贿案件。双方通过免除债务进行利益输送的犯意是在动态中逐渐产生的,双方通过不归还、不索要等不作为的方式达成了行受贿合意。因此,最终认定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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