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交通运输部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两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内容包括申报条件、申报书要求、申报程序、咨询方式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键观点2: 申报程序
项目牵头单位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所有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书需经相关单位审核推荐,每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关键观点3: 限项申报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限项申报的具体要求和范围也有明确规定。
关键观点4: 咨询方式
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咨询电话,以及附件包括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两个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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