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涉及被告人宋某飞拖欠34名工人近40万元工资。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被告人宋某飞拖欠工人工资近40万元
宋某飞因个人赌博和挥霍,将包工头已支付的工程款用于不当用途,导致拖欠34名工人的工资近40万元。
关键观点2: 工人投诉及政府介入
工人在潮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后,政府部门责令宋某飞支付工资,但他未在规定时限内履行义务,政府部门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关键观点3: 被告人宋某飞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飞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益,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关键观点4: 法院对被告人宋某飞的判决
鉴于被告人宋某飞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法院从轻处理,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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