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男子姜某参加刘某、王某的婚宴,因过量饮酒导致急性酒精中毒,最终抢救无效身亡。家属将刘某、王某及酒店诉至法院,索赔238万余元。经一审法院判决,刘某、王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酒店承担10%的赔偿责任。但二审法院认为姜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改判刘某、王某及酒店不担责,并补偿姜某家属共计11万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姜某参加婚宴并过量饮酒导致急性酒精中毒。
姜某在婚宴上过量饮酒后送至房间休息,次日凌晨被送往医院救治无效身亡。
关键观点2: 家属将刘某、王某及酒店诉至法院索赔。
姜某家属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刘某、王某及酒店支付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38万余元。
关键观点3: 一审判决刘某、王某及酒店承担部分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王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酒店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68万余元。
关键观点4: 二审改判刘某、王某和酒店不担责。
二审法院认为姜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刘某、王某补偿姜某家属1万元,酒店补偿姜某家属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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